【社情民意﹒专刊3】:关于农村闲置场所再利用的建议
农村闲置场所再利用是“五微”行动的一项重要节点。近年来,我县对农村旧礼堂、老仓库、老厂房等闲置场所改造利用上出现了许多典型案例,让一批沉寂多年的老旧场所重新焕发生机,成为乡村运营工作中的新亮点。但是,相对于一些区位优势明显、环境资源较好的老旧场所,在农村仍散落着许多闲置场所因交通位置不佳、改造空间不大等多种原因,发展新业态存在一定的困难。同时,因长期闲置,无人员经常性流动,建筑安全也存在一定的隐患。
为此建议,在保护中利用,尝试将此类建筑改为村民公共活动空间,方便村民活动需要,有效延续建筑使用寿命。
1、各乡镇对区域闲置资产进行梳理分类,筛选保存较好、可利用价值较高的闲置场所,作为村民公共活动空间备选地。
2、由相关部门牵头对闲置场所建筑情况进行安全鉴定。镇、村统筹资金对一些场所进行修缮维护,保障场所使用安全。
3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因地制宜将公共活动空间打造成村民“会客厅”。推进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新风,鼓励村民在公共活动空间节俭开展活动。如将场所免费提供给村民办理家中“红白喜事”等活动,即解决村民家中场地不够,特别是雨雪天气露天办事不便等问题,又有利于营造民风淳厚、俭约为尚的文明新风尚。
(政协经济委 办公室 综合)